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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耀骥

更新时间:2019-12-08 10:34

马耀骥(1922.12~2013.03.01),男,汉族,河北唐县南城子村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原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北京市第七、八、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务委员、研究室主任,正部级离休干部,第五届、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法学会第三届会长,第四、五届名誉会长。2013年3月1日,马耀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中国北京逝世,享年91岁。

目录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马耀骥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河北唐县

出生日期:1922.12

逝世日期:2013.03.01

职业:交通部原常务副部长

信仰:共产主义

性别:男

人物履历

2

马耀骥,汉族,1922年12月出生于河北省唐县南城子村,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期间,曾任村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

解放战争期间,先后担任冀晋区党委,北岳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1950年,任中共察哈尔省省委副秘书长。

1953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工业部副秘书长、中共中央三办、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处长。

1960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研究室主任。

1965年,任交通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文革”期间,受过迫害,1971年恢复工作,任交通部副部长。

1979年,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秘书长。

1982年,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4至1993年,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后定为正部级。

曾当选为第五届、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并任北京市法学会第三届会长、第四、五届名誉会长。

人物生平

3

马耀骥,1922年12月出生于河北唐县,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中共定唐县委副书记,中共冀晋区、北岳区委研究室主任。为在河北坚持开辟和巩固敌后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多年从事党的工作和工业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历任中共察哈尔省委副秘书长,中共中央华北局工业部副秘书长,中共中央华北地区工作部、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处长,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主任。1965年起担任交通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文革期间被批斗审查,1970年恢复工作。

1979年调北京市工作后,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首都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大局,兢兢业业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

北京市第七至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交通部原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委原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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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4

1991年5月24日,北京市法学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北京市法学会章程,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并选举马耀骥同志为会长。马会长在任期间,有效地组织了首都法学界和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法治”与“人治”等重大学术理论问题,为后来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当“依法治国”写进宪法时,马耀骥当时是全国人大代表,他参加了全国人大的表决投票,随后留诗曰“法治入宪入党章,人民意志为纲常;消除恶习人治祸,严惩贪腐保安康。治国理政非易事,绕过暗礁破风浪;众志成城齐奋进,实现法治盛世昌”。

马耀骥同志担任北京市法学会会长期间,组织领导法学会的学术研究的主要特色如下:

  着力配合二五普法规划的开展与落实,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学研究。

自年开始实施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经市法学会第二届同仁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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