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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衡

(南宋宰相)
更新时间:2021-02-08 15:52

叶衡(1122年—1183年),字梦锡,婺州金华(今属浙江省金华市)人。南宋宰相。绍兴十八年(1148年),叶衡考中进士,被授任宁德县主簿,代理县尉。因捕获盐寇有功,而升为於潜县县令。乾道元年(1165年)擢知常州。乾道二年(1166年)升任太府少卿,迁户部侍郎。后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乾道六年(1170年)起复,知泸州府,尚未出发,即授任枢密都承旨。历知荆南、成都、建康等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签书枢密院事,拜参知政事,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淳熙二年(1175年),被汤邦彦诋毁,罢去相位,贬知建宁府。淳熙三年(1176年),被贬为安德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后复官奉祠,旋归故里。淳熙十年(1183年)去世,年六十二,赠资政殿学士。叶衡在地方任职期间,爱护百姓,多有政声。后进入朝廷任职,建言屡被采纳,并奉命调控纸币“会子”的使用,为维持南宋初期的经济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除在政治上的成就外,叶衡亦颇有诗才,《全宋诗》录有其诗四首。(概述图片来源:)

目录

基本资料

1

本名:叶衡

字号:字梦锡

所处时代:宋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

出生时间:宣和四年(1122年)

去世时间:淳熙十年(1183年)

主要作品:《宝乘寺》等

主要成就:赈济灾民、维持货币流通、改革军政制度

官职:右丞相、枢密使

追赠:资政殿学士

人物生平

2

叶衡生于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中进士。最初被任命为福州宁德县主簿,代理县尉。因缉捕盐寇有功,升任临安府於潜县县令。当时各地人口问题积弊严重,富户瞒报人丁数量,穷人被迫重复缴纳人头税。叶衡上任后,把民户分为九等,自五等以下一概免除赋税,把他们应缴纳的份额均摊给上四等的民户,减轻了贫民的负担。征收税赋时定下期限在县衙门口张榜公布,让里正告诉百姓,不遣一吏而赋自足。当年发生蝗灾,蝗虫却没有经过叶衡的治所。因此,叶衡的治绩为各县第一,守臣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宋高宗,高宗对叶衡的做法加以肯定,认为他治县有方。

乾道元年(1165年),叶衡升知常州。当时洪涝灾害严重,饥民四处流散,叶衡决定开仓煮粥赈济灾民。有人说常平仓不可以轻易打开,叶衡说:“储蓄粮食正是为发生紧急情况做准备,怎可看着百姓挨饿而不救助呢?”瘟疫肆虐时,叶衡不顾个人安危,只身携医生到闾巷间问诊,拯救了许多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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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3

行政果断,爱护百姓

叶衡在任於潜县县令期间,把民户定为九等,从五等以下除去他们的名籍,而把他们应缴纳的份额均摊给上四等的民户,革除户口簿的弊端,解决了富户大多隐瞒漏报,贫弱户重复缴纳赋税的弊病。

叶衡知常州期间,遇到水灾,不顾反对,为百姓开仓放粮,使百姓得以赈济。

建言献策,勤政为民

叶衡在任户部侍郎期间,奏报盐市乱况,建议整顿私盐,以恢复盐市经济秩序,得到采纳,并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后任枢密都承旨时,上奏革除马政的弊端,应将马之数目、品质加以管理。

淳熙初年,宋朝发行的纸币“会子”存在折价的问题,叶衡在任右丞相兼枢密使期间,奉命将库存金、银及铜钱换成“会子”,以稳定流通。

叶衡任职枢密院多年,熟悉军务,曾建言宋孝宗严格选拔官吏,以避免官员频繁更换而导致的管理困难,为孝宗所批准。叶衡知人善任,多次为国推举将才,如派遣时任仓部郎中的辛弃疾担任江西提刑,成功镇压茶商赖文政的起义军。

历史评价

4

赵昚:卿真宰相才也!

《宋史》:①叶衡负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进用之骤,人谓出于曾觌云。②陈康伯以经济自任,临事明断。梁克家才优识远,谋国尽忠。至若汪澈之论事忠悫,荐达人才,叶义问直言正色,扫除秦桧余党,然不长于兵,临敌失措,岂优议论而劣事功者欤?叶颙清俭正直,而衡才智有余,盖亦一时之选云。

《八闽通志》:衡才知有余,亦一时之选云。

轶事典故

5

相传,叶衡罢相后归来,大病一场。旧友前来看望,怕刺激叶衡,都不敢言笑。叶衡却是很坦然,问道:“我就要死了,只是不知死了以后,好还是不好?”

有人识趣回答:“想必极好。”

叶衡非常惊讶,忙问:“你如何得知?”

那人答道:“假如死后不好,死了的人会逃回来。现在没有一人回来,证明死后不错。”在座的人大笑。

亲属成员

6
辈分关系姓名
父辈叶应
张氏
平辈叶庭实
叶庭坚
孙辈孙子叶岂潜

(叶衡家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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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7

叶衡诗作在《全宋诗》中录有《宝乘寺》《昆山吕正之三男子连中神童科盖奇事也次严别驾韵》《鹿田寺集杜五言》及《诗一首》。

后世纪念

8

据光绪时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金华县志》记载:叶衡宅在金华府治北永福寺(城北三隅试院后)塔后衮绣坊(叶衡建);园内有一亭曰:“最高亭”(即今金华花园巷天一门内有花园数亩)。

叶衡墓在金华县东南十里水沟垅鳅塘。

史料索引

9

《宋史·卷三百八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四》

《两浙名贤录·卷二十八》

《浙江通志·卷二百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