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

更新时间:2021-02-09 09:34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太常博士曾易占之子,中书舍人曾巩之弟,北宋中期宰相,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安石变法期间曾同时担任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职。十三岁时,父亲曾易占去世,跟随兄长曾巩学习,得到了王安石和韩维的推荐,曾布得以上书言政,得到了宋神宗的重视并被重用,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关键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后来在市易法的争论中,曾布被认为阻挠了新法而贬谪出外,在饶、潭、广、桂、秦、陈、蔡等地奔波为官。宋神宗驾崩后,高太后垂帘,旧党执政,曾布又因坚持不变役法而未进入政治中心,直至宋哲宗亲政后才得到重用,重新开展变法事业,被任命为枢密使,但又与同为新党的章惇爆发矛盾。端王赵佶继位后,章惇因反对被贬谪,曾布被徽宗任命为右仆射,并排挤掉了作为左仆射的韩忠彦,又和新任左仆射蔡京爆发矛盾,被一再贬谪,最终死于润州,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追赠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曾布虽然不乏才干,但在宋史中却被列入《奸臣传》,政治生命被卷入北宋后期白热化的党争,政治立场较为中立,在哲、徽二帝时期的斗争中扮演重要角色。

目录

基本资料

1

本名:曾布

字号:字子宣

所处时代:北宋

民族族群:汉人

出生地:江西南丰

出生时间:1036年11月3日

去世时间:1107年8月21日

主要作品:《江南好/忆江南》等

主要成就:支持王安石变法,后官至宰相

官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等

追赠:观文殿大学士

谥号:文肃

人物生平

2

十三岁时,曾布便遭遇父丧,跟着他的哥哥曾巩一同学习,二人同时考中进士,中进士后曾布接连被任职为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县令。

熙宁二年(1069年),曾布被迁往首都开封为官,因为韩维和王安石的推荐,曾布上书言政,说为政的根本有二:曰厉风俗、择人才;其要点有八:曰劝农桑、理财赋、兴学校、审选举、责吏课、叙宗室、修武备、制远人,这些政治主张基本上都是王安石所提倡的。

曾布又受到宋神宗的召见,因为他的建议符合宋神宗的施政理念,被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的职位,不久又授予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的职位,在三日之内就接连收到了皇帝的五份任职文书。

因为曾布的才能受到了王安石的器重,得以和吕惠卿一同主持开创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等新法,当时的老臣和朝臣大都反对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曾布因此上书说:“陛下您凭借自己的雄才大略,延请博学而有远见卓识的大臣,想在天下有所作为。但一些大臣玩弄法令,在朝堂上率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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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绩

3

参考词条:王安石变法

北宋期间的王安石变法,虽然在颁布后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还是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神宗时期国家收入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并依靠军事制度上的几个行之有效的改革取得了如熙河开边等军事成就。

曾布做为王安石变法过程中的重要助手,王安石对其的评价为:“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在变法期间,曾布一人身兼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等数职,在同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吕惠卿服丧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吕惠卿一同主持开创了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等新法,并对反对变法的旧党进行了辩驳。

熙宁七年(1074年),曾布对市易法进行抨击,政治倾向转为中立,并与新党重要人员进行内斗,先后与章惇、韩忠彦、蔡京等人爆发矛盾,在哲宗、徽宗期间有“绍述”的政治主张。

人物评价

4

王安石: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

梁启超:“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亲属成员

5

南丰曾氏为耕读世家。自曾布之祖父曾致尧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举进士起,77年间曾家出了19位进士。进士中,致尧辈7人,其子曾易占辈6人,其孙曾巩辈6人,此外,曾巩之妹婿王安国、王补之、王彦深等一批人亦皆进士。人们把生于建昌南丰的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七人合称“南丰七曾”。

祖父:曾致尧,北宋散文家。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官至礼部郎中。后追封宁国公。

父亲:曾易占,字不疑,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官至太常博士。后追封封鲁国公。

兄长:曾巩,字子固,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曾巩(1019—1083)北宋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字子固。少有文名,为欧阳修所赏识,王安石尝与之交游。嘉祐二年进士。初为太平州司法参军,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出通判越州,历知齐、襄、洪、福等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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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

6

诗词:《江南好/忆江南》、《水调歌头·魏豪有冯燕》、《水调歌头·袖笼鞭敲镫》、《水调歌头·说良人滑将张婴》、《水调歌头·一夕还家醉》、《水调歌头·凤凰钗》、《水调歌头·向红尘里》、《水调歌头·义城元靖贤相国》、《二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