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
更新时间:2019-03-05 20:53

江华(1907年8月1日——1999年12月24日),原名虞上聪,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第一书记、浙江省政协主席、浙江省军区政委、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

目录

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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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江华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瑶族

出生地:湖南江华

出生日期:1907年8月1日

逝世日期:1999年12月24日

职业: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毕业院校: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

信仰: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主持审判四人帮

人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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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乳名香麟。八岁放牛。10岁进入本村私塾读书,学名虞上聪。13岁考入县初级国民小学,后考入县立高等学堂。1925年夏,考入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2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12月,他离开学校到衡阳市总工会做青年工人工作,并经共青团湖南特委介绍到中共湘南特委,转为中共党员。受党组织派遣到衡阳市总工会专事青年工作,从此,江华开始了职业革命生涯。

1927年春,江华任湖南汽车路工会湘南办事处主任。这是他的第一个社会职务,也是第一次领到薪水,除了基本生活费,工资全部作了党费。“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他化名黄琳、黄春,担任湘南特委和湖南省委的政治交通员。

1928年4月,党组织调他去湖南省茶陵县任县委书记。5月,他上了井冈山,见到了毛泽东,开始了他在毛泽东领导下参加革命武装斗争。1929年7月,红四军第七次党代会后,江华随毛泽东到蛟洋,帮助闽西特委召开闽西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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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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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8月1日,江华出生于湖南江华县瑶族贫苦农民家庭。

青年时期,他满怀救国救民之志,投身于群众革命运动。1925年在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先后担任共青团湘南特委群委书记、衡阳总工会青工委主任、湖南汽车路总工会湘南办事处主任,从事北伐宣传工作。在1927年“四·一二”白色恐怖下,他不畏艰险,化名黄琳、黄春担任中共湘南特委政治交通员。此后,历任萍乡县委秘书、茶陵县委书记。1928年11月调红军工作,先后担任红四军前委秘书、红四军政治部秘书长,是红军初创时期在毛泽东同志直接领导下的军队政治工作领导人之一。参加了井冈山三次反“围剿”斗争、大柏地战斗、长岭寨战斗、三下龙岩城等著名战斗。1929年6月红四军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后,他随毛泽东同志离开红四军到闽西,任闽西特委秘书长、福建省委军委常委。1930年历任团政委、师政委,参加了五次反“围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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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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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同志在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下,参与《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讨论制定,并且在实践中认真贯彻。经过10多年的努力,在人多地少,水、旱、虫、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条件下,浙江省提前一年实现《纲要》规定的粮、棉、猪等主要指标,做到粮食自给有余,初步夯实了农业基础,对国家作出了贡献。

1956年4月,江华同志根据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阐述的方针,改变了沿海一般不新建、不扩建工业基础的做法,抓住机遇,以冶金、化工、电力、机械为主,建设起一批工业企业,优化了经济结构,培养了一批干部,为浙江的工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主持浙江全面工作的12年中,江华同志团结省委一班人,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依靠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浙江省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作出了重大贡献,深受浙江省广大干部群众的爱戴。

在“文化大革命”中,江华同志受到林彪、“四人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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