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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安

(清末民初教育家)
更新时间:2019-05-30 13:28

唐国安(1858年10月27日(戊午年)~1913年8月22日),英文名字“Tong Kwo On”,字国禄,号介臣。广东省香山县人(今珠海市唐家镇鸡山村人)。1912年4月至1913年8月出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第一任校长(1912年5月以前称监督)。

目录

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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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唐国安

外文名:Tong Kwo On

别名:字国禄,号介臣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广东省香山县(今珠海市唐家镇鸡山村)

出生日期:1858年10月27日

逝世日期:1913年8月22日

职业:教育家

毕业院校:耶鲁大学法律系

信仰:基督教

主要成就:清华大学第一任校长

代表作品:上海《南方报》编辑、主笔

人物生平

2

1858年10月27日出生,清末民初外交家、教育家。14岁时成为第二批留美幼童,留学美国,肄业于耶鲁大学法律系。曾任上海约翰书院(即后来的上海圣约翰大学)教席,上海《南方报》编辑、主笔。后入清政府外务部为司员、候补主事、主事。两次出任国际禁烟会议中国代表团代表。参与“庚款留美”事业的筹划,历任外交部、学部属“游美学务处”会办,清华学堂副监督、监督,清华学校第一任校长,是清末民初留美教育事业主要兴办人之一。

19世纪70年代初,唐国安在家乡读私塾,经族叔唐廷枢举荐,以第36名排序与梁敦彦、詹天佑、容揆、唐绍仪、梁如浩、刘玉麟、梁丕旭(即梁晟)等120人,入选为清政府公派留美幼童生,于1873年第二批赴美。他先入读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新不列颠中学,6年后毕业,考入耶鲁大学法律系。后因清政府中止留学政策,学业未竟提前回国。

1881年唐国安回国后,曾到开平煤矿、京奉铁路等处工作,后来到上海梵王渡约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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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迹

3

唐国安主持清华学堂工作后,立志整顿校务,办了几件大事:

第一件事,经呈报外务部批准,于1912年5月23日将游美学务处撤销。过去的招生、国内准备、遣派、留学监督等职权,是分别由学务处,学堂、驻美监督处3个部门去操作管理的,现在统统改为归学堂统一操作管理。学堂监督的权力由此加大,上司干预过多的问题也有所解决,这便于学堂工作的开展,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第二件事,经呈报外务部批准,于1912年10月17日将清华学堂更名为清华学校。外务部任命唐国安为第一任校长,周诒春为副校长。他们着手总结近年来办学的经验,修订原有的章程。主要有:(一)将一度实行的中等科5年、高等科3年的“五三制”改回中等科4年、高等科4年的“四四制”,充实教学内容,实行高等科文(文法)实(理工)分班;(二)将高、中等科混合招生改为中等科统招、高等科插班招;(三)坚持“进德修业,自强不息”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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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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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安一生,以其渊博的知识,致力于新闻、外交和教育工作,极具开拓性。晚年主持游美学务和清华工作,无疑是容闳留美教育计划的“复活和延续”(台湾学者林子勋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日后清华发展成为大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称他为清末民初留美教育事业的承前启后之人,可当之无愧。

唐国安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民间,晚年身为政府官员,却很少官气。他一贯忠于职守,思想开明,待人诚恳,爱护学生,深受师生们的爱戴。著名教育家,1911级校友陈鹤琴在《我的半生》中回忆道:“他是一个基督徒,待人非常诚恳,办事非常热心,视学生如子弟,看同事如朋友,可惜做了(校长)不久,就得病去世了,我们都觉得很悲痛,好像失掉了一个可爱的慈母。”

唐国安去世后,为他举行了追悼会。前来吊唁的人很多,外国朋友不少。美国代理公使、美国驻汕头领事、青年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等均躬身临吊。为缅怀他的功绩,学校为他铸了一块铜纪念牌,挂在工字厅入门东壁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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