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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蔚云

更新时间:2019-07-20 13:09

肖蔚云,1924年10月生生于湖南省祁阳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毕业于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获国家法副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和教学工作,1980年至1982年参加修改宪法工作,1985年至1999年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筹建,为“一国两制”伟大事业做出卓越贡献。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2005年1月21日晚,因突发心肌梗塞休克,经抢救无效,在澳门去世,享年81岁。

目录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肖蔚云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祁阳县

出生日期:1924年10月

逝世日期:2005年1月21日

职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主要成就:1982年宪法起草人之一 全程参与港澳基本法的起草

代表作品:《宪法学概论》、《论香港基本法》、《论澳门基本法》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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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至1987年(除文革时期外)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长期从事宪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1980年至1982年参与我国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1979年任副教授,1985年任教授,1985年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88年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86年任博士后导师,1993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1996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1998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著有《宪法学概论》、《论新宪法的新发展》、《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香港基本法讲座》、《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肖蔚云教授于2005年1月21日晚,因突发心肌梗塞休克,经抢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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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任职

3

1985至1990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是起草委员会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的召集人之一。1988至1993年,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是起草委员会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的负责人。全程参与了两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法律化付出了大量心血。还先后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参与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筹建工作,为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实现平稳过渡作出了重要贡献。香港、澳门回归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为中央处理港澳重大政治、法律问题建言献策,坚决维护基本法的权威。

荣誉奖励

4

《宪法学概论》(肖蔚云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荣获国家教委教材二等奖。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肖蔚云等合著,红旗出版社1983年版)荣获1979—1983年红旗优秀理论文章。

《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肖蔚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荣获北京市科研一等奖、北京大学科研一等奖、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肖蔚云独著,海天出版社1993年版)荣获北京大学教材优秀奖。

代表性成果

5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讲话》(合著),群众出版社1979年版;

《选举法讲话》(合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宪法学概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宪法论文集(论各国对宪法实施的保障)》(合著),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合著),红旗出版社1983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合著),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宪法学》(副主编),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进一步实施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合著),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独著),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

《法律基本问题系列讲座》(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中国现代经济法》(合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论新宪法的新发展》(独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主编),北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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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著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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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论文从以下五个方面具体地说明香港基本法两年的实践是成功的:第一,在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方面,中央只依法管理防务、外交方面的事务,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注意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第二,论文作者具体说明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和方法方面的关系。它们的运作是正常的,但由于这种关系是一种新的关系,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新问题。第三,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方面,论文作者从集会、游行、罢工等方面论证了两年来香港居民的权利了自由得到了可靠的保障。第四,关于香港终审法院1999年1月29日的判决的释法问题,一部分论语言对终审法院判决的释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五,论文作者还对其他一些问题包括香港基本法中的一些理论作了阐述。

本书参考了198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宪法资料选编》第一至五辑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收集了二十多年来的新资料,编成此书。共分四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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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眼中的教授

7

我是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老人。概括他的一生,真的是维宪护法、教书育人、道德文章、品学齐天。很难找到这么完满的人,他几乎接近完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

作为亲属,我觉得他就是个慈祥的长者,谦和宽厚,心态平和,生活中话不多,挺儒雅的一个人。但是他脑子非常清楚,尤其在面对港台记者伶俐发问的时候。

——肖蔚云教授的外甥、著名律师钱列阳

人物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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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肖蔚云先生2005年1月11日来澳门讲学,因突发急性心肌梗塞抢救无效,于1月21日不幸在澳门逝世,终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