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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故居被盗

作者:淘名人 时间:2017-12-24 17:44 来源:淘名人 阅读:

案件情况:

2009年12月19日上午,已故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关门弟子、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在其博客中爆料,季羡林在北京大学朗润园的旧居于12月16日发现遭到盗窃,室内物品被洗劫一空。当晚,季羡林之子季承证实了钱文忠的这一说法。季承表示,他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北京大学于2009年12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对于此事的调查情况,称“北大高度关注季羡林原居所被盗事件”。据北京大学校网记者称,其于2011年12月20日就季羡林先生原居所被盗一事向学校有关部门了解了有关情况。据悉,12月16日中午,燕园派出所接季老家属110报警:朗润园13号公寓原季羡林先生住所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并上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海淀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据季老亲属向警方陈述,丢失的物品包括部分书籍、几个季先生的半身铜像,以及一套博士学位服等。

案件告破: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已于2010年12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方咸如、王如抓获,被盗物品全部返还。国学大师季羡林居所被盗案已告破。

对于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目前网上一些意见并不准确,有人称方咸如为季老管家,实际上方就是季老的男保姆,至于王如则是季老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

案件审理结果:

2011年5月12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在全天长达6个半小时的庭审中,自称女“教授”的被告王如在法庭上接连爆出雷人之语,让公诉人、法官、旁听人大跌眼镜。

庭上,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不认可,情绪激烈地强调自己转移涉案财产是在发现故居被盗后,为了抢救剩余财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之下,于2009年12月15日晚上八点多,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的季羡林故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过鉴定价值共约人民币334万元。此后,王如在得知季羡林儿子季承报警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到了其他地方进行藏匿。据此,检察机关指控,王如和方咸如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应该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但是,王如和方咸如两名被告人对指控均不予认可。根据王如在法庭上的讲述,其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在李玉洁生病之后,按照季羡林的安排代理了李玉洁季羡林基金会秘书长的工作,“是季老非常信任的晚辈”。季羡林生前,王如就居住在朗润园的季羡林故居之中,季羡林病逝后,她就到了北大燕南园54号的季羡林藏书阁。案发当天,王如让方咸如回朗润园故居取自己的东西,但是进入故居之后却发现房间内已是一片狼藉,大量季羡林收藏的古籍、字画等财产都不翼而飞。王如见状立即通知了李玉洁,同时安排方咸如和北大园林科的贾老师用平板车“抢救”剩余的季老藏品,利用平板车连续两天对涉案的财产进行转移,在转移过程中对每一件藏品都进行了登记。

之所以要破窗进入,王如解释说,破窗是季羡林生前开辟的特殊“门扇”,案发之前他们也经常破窗进出:“北大木工科的人都知道,朗润园故居的窗户几乎每个月都要换玻璃。”

方咸如则辩称:“我的一切行为都是服从领导的安排。”

庭上,王如的情绪异常激动,审判长曾多次提醒其“平复情绪”。而王如和方咸如的辩护人则表示,将为二人做无罪辩护,因为两人的行为确为抢救季羡林故居财产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要件,不应认定其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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