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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一嫂

(清朝人物)
更新时间:2019-03-21 14:57

郑一嫂(1775-1844),原姓石,乳名香姑,系广东新会籍疍家女。其前夫姓郑,因排行而俗名郑一,新安(今深圳宝安)疍家人。郑氏夫妻生有两子。“失龙寡嫂”而言,大联盟顿成大陷阱——红旗帮面临或内讧或被他帮兼并的严重危机。

目录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郑一嫂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广东

出生日期:1775年

逝世日期:1844年

历史背景

2

在明末时期,当时就有著名的郑、石、马、徐四姓疍家贼横行珠江口。当代回族作家杨万翔的《海阔疍家强》曾提及一位在18世纪后叶越南内战中起过重大作用的疍家枭雄莫官扶。襄助莫官扶成就大事业的拍档名郑七,乃郑一的堂兄弟。由此可知,郑一嫂的娘家与夫家均为海盗世家,在她身子里,天生地流淌着与珠江水相交融的英雄血。

却说康熙收复台湾,郑成功部分残兵流向珠江口为盗,珠江口疍家贼由明末四姓演变为清初红、黄、蓝、白、黑、紫六帮。郑一乃红旗帮首领。

大志

郑一其人,胸怀大志,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把珠江口各股疍家贼统一成一个以他为盟主的海盗大联盟,而郑一嫂堪称贤内助,自始至终参与其事,各帮海盗尊称她作“龙嫂”。无奈天意弄人,在这个海盗大联盟好不容易签约结成的1807年,郑一却于一场强台风中坠海身亡,年仅四十二岁。

势力惊英军

3

郑一死后,郑一嫂成为红旗帮的领袖。取得合法领导地位的郑一嫂,马上通过加强舰队的组织纪律性来树立她的权威。为此,她颁布了一道非常严厉的法令,规定凡胆敢擅自专权或是违背上级命令者,立斩不赦;任何窃取公共财物或是在乡民中偷盗者,也以死罪论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藏匿未经交验的战利品。其他犯规者也会受到严惩。如开小差或是未经许可擅自缺到者,将受到割耳之刑,尔后便在本股弟兄面前示众;如强奸妇女者,将被处死;如男女私通者,男的斩首,女的腿绑重物沉入大海。

有一位名叫格拉斯普尔的英国富商,曾被红旗帮绑架为肉票,从而耳闻目睹疍家贼的日常生活种种。待他被以7654西班牙银元赎出并回到伦敦之后,他写出了一本独一无二的回忆录,将郑一嫂的轶事公诸天下。

据格拉斯普尔描述,郑一嫂制定的海盗条令被严格执行,违反者严惩不贷,这一点“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他断定,如此严格的约束,会造就一股攻则勇猛,防则顽强,即便位处劣势也会死拼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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